• <xmp id="4iq26"><nav id="4iq26"><code id="4iq26"></code></nav>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求助申请 我要举报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非法传销

    【曝光】汇品万货:职务侵占1.6亿,是真像还是替死鬼

    作者:青松??? 2019-07-06 11:03:36 参与跟帖(0) 浏览次数:269


    证据目录


    直销之窗网发布:一,大狮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魏科的陈述材料及身份证。证明魏科承认自己与王中秋合伙,自2019年4月4日开始造假验货单至2019年5月4日共同过造假验货单导致公司损失167035000元,涉嫌侵占公司资产。


    三,王中秋身份相关信息。


    四,王中秋与魏科通话记录,附光盘和通话记录文档。证明王中秋确实涉嫌诈骗公司巨额财产达1.6亿元,是整个事件的策划者主导者。


    五,郑州大狮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提供的,魏科造假的验货单证明,魏科造假的验货单给公司造成损失167035000元。



    刑事控告状


    控告人:郑州大狮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410103 MA45Y7MB3J(1-1)注册地:郑州27区鼎盛大道南青桐西路西1号楼16层1607号。


    法定代表人:刁新鹤


    委托代理人:马旭东,男.汉族,1980年8月26日生身份证号码410223 198008261511,系郑州大狮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被控告人:王中秋,,魏科


    控告请求


    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王中秋的诈骗罪及魏科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



    控告事实


    魏科案发前在控告人公司郑州大狮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仓库验货部门任职,王中秋曾经在控告人公司仓库任职仓库主管。




    一段时间,早已离职,由于本公司业务量非常大,加上部分部门工作流程不规范,利用自己在控告人公司管理仓库与财务部门对接的经验,知道公司的财务流程,就打起了控告人公司的主意,整件事情以王中秋为核心,伙同魏科,利用不明真相的客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最终给控告人公司造成多达,16703 5000元的巨额损失,每次都是大同小异,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王中秋利用自己曾经,在控告人公司郑州大狮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仓库主管的经历,向客户虚构了自己在郑州大狮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仓库存有大量存货的事实,向客户承诺可以低价出售商品给客户,然后再以高价卖给大郑州大狮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每次交易王中秋向客户收取不确定的一笔费用后,让魏科向仓储部门造假,本公司并没有收到货,魏科却开了收货凭证,魏科在将数据交给本公司系统录入员吴彩丽,吴彩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交易记录录入本公司电脑系统


    3,郑州大狮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电脑系统录入的数据以现金或者兑换货物的形式支付给客户


    王中秋和魏科从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5月2日从本公司处虚开收货单据,从控告人公司诈骗累积金额,167035000元,其中王中秋至少从客户手中收取了660万元,但王中秋仅仅在2019年4月27日给魏科转款1万元,二人分赃不公,导致魏科心存怨念,后来向公司坦白了伙同王中秋给公司造成巨额损失的事实。




    综上所述,被控告人魏科的行为符合刑法271条职务侵占罪的规定,被控告人王春秋的事实行为符合刑法第226条,诈骗罪的规定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此致河南省公安局,


    上面是在马旭东办公室发现的,上篇文章的录音也是在其中发现的。证据之一。


    在此再送护盘狗一件东西。




    上面信息首先根据多年经验分析明显丢出来的替死鬼,但是至少可以证明一点,就是汇品彻底没了。老马跑路了。护盘狗继续护,没事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本身清货平台一旦引入投资号的模式就是典型的庞式骗局。现在不管什么情况报警才是对的。


    分享到:
    广告一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传销组织号称交6.98万三年赚千万 800余人被骗] 的评论
    已有0条评论
    0/200
     匿名
    二维码
    二维码
    二维码
    二维码
    手机购彩网站